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液登记证WL20110027-浙江正点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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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110027 首次批准日期: 2011-2-11 有效期至: 2014-2-11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正点实业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6%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0.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电热加温
使用技术要求
打开瓶盖,将瓶旋入电热液体蚊香器中,接通电源,按下开关即可,电热蚊香液用完后,请更换新液,电蚊香液应放置于上风口。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氯氟醚菊酯为有效成分,能有效驱杀蚊子,适合家庭使用。优点:使用方便,独立开关按钮,无需经常接驳电源,不用每晚换蚊片。
注意事项
1、使用时使瓶口向上,药液中严禁加入其他液体,以免影响使用效果。2、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3、使用时注意通风。4、本品对蚕、鱼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5、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6、用后洗手。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如眼睛及皮肤沾上,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本品不可吞服,如不慎误服,请及时携标签送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于阴凉避光干燥处,远离明火。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混放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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