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阿维·鱼藤酮登记证PD20090250-内蒙古莱科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作者: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0250 首次批准日期: 2009-1-9 有效期至: 2014-1-9
农药名称: 阿维·鱼藤酮 毒性: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内蒙古莱科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8%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阿维菌素 abamectin 0.4%
鱼藤酮 rotenone 1.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甘蓝 小菜蛾 /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小菜蛾低龄幼虫期开始施药,用药次数2—3次,每次施药间隔7~10天。2.施药时必须注意风向,防止漂移造成对有益生物的危害。
产品性能
本品系生物源杀虫剂,具有药效持续时间较长,不易产生抗药性等特点,可有效防治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害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对高等动物中毒,对鱼类、蚕、蜂等高毒。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蜜源作物花期禁用。禁止在禽室附近使用,并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2.本品现配现用,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最多使用次数3次。4.施药时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5.处理药剂后必须洗手及清洗暴露的皮肤。6.勿将剩余药液倒入河流、池塘及水源。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挪作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阿维菌素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灌任何东西。鱼藤酮主要为消化和神经系统中毒症状,前者有口腔麻木、恶心、呕吐;后者有头昏、头痛、口唇及肢体麻木。经口中毒选用2%~4%碳酸氢钠液洗胃,促进毒物破坏,导泻忌用油类泻剂,避免促进吸收,同时禁用油酒类食物,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该产品不能与食品、粮食、饲料、种子等同贮同运。 2、该产品应储存于干燥通风处,避免日晒及高温,远离火源,运输中注意防火、防潮。 3、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加锁保存,禁止儿童接触。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