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阿登记证PD20084945-河北省石家庄宝丰化工有限公司

作者: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4945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22 有效期至: 2013-12-22
农药名称: 毒性: 微毒(原药高毒)

微毒(原药高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省石家庄宝丰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
备注: 合并了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使用技术要求
1.应在梨木虱第一代若虫较集中孵化期施药,防治效果最佳,可视虫情轻重调整用药量及施药次数。可连续施药2-3次,每次间隔10天左右。2.施药时喷雾要均匀周到。傍晚或阴天施药效果最佳,应避免在烈日下施药。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防治梨树梨木虱的生物杀虫剂,其作用机制主要是干扰害虫的神经生理活动,与药液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其作用方式主要以触杀、胃毒为主。本品含高渗剂月桂氮卓酮1%。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开启包装或使用时应注意安全,必须戴手套、面罩,穿长衣长裤,避免药液与身体接触,施药后及时用肥皂洗手脸。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治疗:误服应立即就医治疗,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避光处,注意防潮,防晒;2、搬运时轻拿轻放,切勿倒置踩踏;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4、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