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483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2 | 有效期至: | 2013-12-22 |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成都普惠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600-1200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宜在害虫卵孵至一龄高峰期为佳,施药时注意均匀、周到;施药尽量在阴天或早晨、下午。连续使用2-3次,安全间隔期3天;2、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抗生素类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其作用机理是干扰害虫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γ-氨基丁酸,作用于神经与肌肉接头,增加氯离子的释放,抑制神经接头的信息传递,导致害虫出现麻痹而中毒死亡。本品对蔬菜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 注意事项 | |||
| 1、安全间隔期甘蓝为2天,每季作物使用3次,萝卜7天,小油菜3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不能与碱性农药或碱性水混合使用;3、对蜜蜂、鱼高毒,应避免在蜜源作物开花期使用,并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家蚕有毒,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早期症状表现为瞳孔放大、行为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呕吐。如误服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切勿给昏迷患者灌喂任何东西或催吐。急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r-氨基丁酸活性的物质(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如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后。如接触皮肤和衣物,用大量清水或肥皂清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