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蚊香登记证WL20100249-福建省仙游县林字蚊香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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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100249 首次批准日期: 2010-9-17 有效期至: 2013-9-17
农药名称: 蚊香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蚊香
登记证持有人: 福建省仙游县林字蚊香厂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02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四氟甲醚菊酯 dimefluthrin 0.0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点燃
使用技术要求
1.将蚊香脱开成两单圈;2.点燃香圈末端,插放于铁架上;3.单段香体可夹在铁架上点燃使用。
产品性能
本产品以四氟甲醚菊酯为有效成分,点燃后能有效驱蚊。
注意事项
1.燃点使用时远离可燃物,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2.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请洗手;3.远离儿童;4.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防火安全;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1.过敏者可能引起头晕、恶心等症状,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误食、吸入不适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携此标签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防潮、防湿、避光贮存,置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搬运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4.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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