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10012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8-31 | 有效期至: | 2013-8-31 |
| 农药名称: | 烟嘧磺隆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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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淄博新农基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烟嘧磺隆 | nicosulfuron | 8%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41.7-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适用于马齿型及半马齿型玉米田,防除玉米田一年生杂草。于玉米3-5叶期。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茎叶喷雾处理,用水量30-40升/亩。2、使用时,先将药兑成母液,经充分搅拌后,倒入喷雾器兑水后均匀喷雾器兑水后均匀喷施于杂草表面,勿重喷或漏喷。3、本品适宜温度是20-30℃,用于夏玉米田时,宜在下午4点后打药。4、大风天或预计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玉米田苗后除草剂,具有较强的内吸传导性,被杂草吸收后,干扰生命物质合成,使杂草死亡。能在效除玉米田中的一年禾本科杂草和部分阔叶杂草,正常使用技术下,对玉米安全。 |
| 注意事项 | |||
| 1、甜玉米、粘玉米、爆裂玉米、自交玉米、制种玉米田禁用。玉米2叶期前到100叶期后,不能使用本品。初次使用时,需进行安全性试验后方可使用。2、如遇高温、干旱、低温、玉米生长弱小时,请慎用个别马齿型玉米对本剂较敏感。初次使用本剂,需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或先试验,安全后再使用。3、避免飘移到邻近水稻、高粱、玉米等禾本科作物田。4、使用本品前后7天不能使用有机磷农药。5、使用本品后,前期玉米叶片可能有轻微药斑,可快速恢复,不影响生长。6、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如甲磺隆、绿磺隆等的玉米田,及与阔叶作物间作、套种或混种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剂。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8、每季最多使用1次,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9、施药时穿长衣裤、戴口罩,手套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10、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11、后茬种植十字花科作物时,安全间隔期要求10个月以上。12、严格按照标签内容及技术资料使用本品,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厂家不承担任何责任。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表现为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食具、粮食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