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液登记证WL20100145-福建泉州高科日化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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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100145 首次批准日期: 2010-5-19 有效期至: 2013-5-19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福建泉州高科日化制造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9%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0.9%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电热加温
使用技术要求
取出药液瓶,拧开瓶盖,将药液瓶向右慢慢旋紧于加热器中,接通电源(220V),打开开关,指示灯亮时即表现加热器开始工作:每瓶可持续使用720小时,药液用完后,拨出加热器电源插头后更换药液。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类药剂配制而成,对蚊有一定的驱杀作用,适合于家庭、宾馆等场所使用。
注意事项
1.请勿用湿手接触加热器,加热器工作时不要触摸或插入任何物体。2.使用时保持加热器不被异物覆盖。3.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请洗手。4.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注意通风。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1.若吸入感觉不适,请将患者移至通风处,并及时就医。2.若不慎溅入眼睛,请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就医。3.若不慎误食,应带上本包装盒及时就医,对症治疗,不能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1.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同贮同运。3.不能贮存在阳光直射及温度超过50℃的地方。4.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5.防止日晒、雨淋和重压。6.产品搬运时应轻取轻放。7.产品运输时应防止剧烈振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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