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液登记证WL20100073-河北廊坊乐万家联合家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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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100073 首次批准日期: 2010-3-5 有效期至: 2013-3-5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廊坊乐万家联合家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6%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0.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电热加温
使用技术要求
1.拧开瓶盖将药瓶向上旋入加热器。2.接通电源,打开开关,指示灯亮,表示开始工作。3.用毕,关闭开关或切断电源。4.当药液用完后,请先切断电源,待冷却后更换药液。请配套使用本品电热蚊香液和加热器。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恒温陶瓷发热元件,提供长达240小时的驱蚊保护,为您创造一个安宁舒适的环境。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阅读本说明并按说明使用。2.使用后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3.请勿自行拆开电加热器。4.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勿与食物一起存放。接触药液后请洗手;若误食,请立即就医。5.勿近火源,避免阳光直射。6.请睡前1小时开始使用,用后及时断电。7.使用时远离家蚕、鱼类和蜜蜂等,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8.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产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严禁猛烈碰撞、日晒、重压。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机易燃易爆品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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