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蚊香登记证WL20100015-河北古城香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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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100015 首次批准日期: 2010-1-12 有效期至: 2013-1-12
农药名称: 蚊香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蚊香
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古城香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03%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四氟醚菊酯 tetramethylfluthrin 0.0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点燃
使用技术要求
将一双盘蚊香拆分为两个单盘蚊香。点燃蚊香尾端。将蚊香插放在蚊香架上。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类药剂加工而成,能有效驱杀室内蚊子。
注意事项
1、使用时请注意防火安全,勿使燃着的香头或灰烬与可燃物靠近,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2、使用时请注意通风。3、勿在电风扇直吹或风大处使用,以免影响使用效果。4、开封后未用完的蚊香要注意封好保存,一旦潮湿,请放在通风处吹干,效果不变。5、对鱼、家蚕有害,蚕室及其附近禁用。6、用后应立即洗手。
中毒急救措施
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储于阴凉干燥处,勿与易燃、易爆品混放,勿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储存。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装卸时轻拿轻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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