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9144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1-12 | 有效期至: | 2012-11-12 |
| 农药名称: | 异丙甲·苄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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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泡腾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4% |
| 异丙甲草胺 | metolachlor | 16%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杂草 | 40-60克/亩 | 毒土法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水稻移栽后5-7天,水稻完全缓苗后,稗草1叶1心期前,将药剂与适量湿润细土拌匀后,均匀撒施。施药时田水层3-5厘米,保水5-7田,此间可以补水,不能排水。水层不能淹没水稻心叶。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采用对禾本科杂草活性较高的异丙甲草胺和对阔叶杂草、莎草高效的苄嘧磺隆复配而成。具有活性高、杀草谱广、除草效果好、使用方便等特点。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2、本品适用于长江流域以南的水稻大苗(30天以上)移栽田使用。不能用于秧田、直播田、少苗移栽田、制种田、病弱苗田、漏水田等。3、使用本产品时要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产品。6、施过药的田水不能排入水生蔬菜田,也不能用来洗送蔬菜。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对皮肤、眼、呼吸道有刺激作用。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5、如误服,应携带此标签去医院治疗。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应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