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杀蚊气雾剂登记证WL20090191-上海庄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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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90191 首次批准日期: 2009-11-4 有效期至: 2012-11-4
农药名称: 杀蚊气雾剂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气雾剂
登记证持有人: 上海庄臣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08%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四氟苯菊酯 transfluthrin 0.0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用前请摇匀。对付蚊:直接对准蚊子喷射,或关闭门窗,按房间面积,在房间内各个方向适量喷射。使用后即离开房间,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
产品性能
本品为水性配方,有效杀蚊,气味温和,减少刺鼻。能有效驱杀蚊子。
注意事项
1、请勿使用本品接触眼睛,皮肤或衣物。切勿服食。切勿向人体及食物喷射。如接触到皮肤,请用大量清水冲洗。2、请避开宠物使用。3、对蚕、鱼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4、远离火源使用。切勿将罐子戳破或投入火中。切勿接触电源。切勿放置于阳光直射处。切勿将罐长时间置于温度超过50摄氏度或潮湿的地方。夏天时,请勿将罐长时间置于受太阳照射的车厢内。5、勿倒置使用。保持通风状态。6、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若不慎入眼,请立即用清水冲洗并立即就医。如果误食,不要催吐,立即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请放在儿童及宠物接触不到的地方。贮存在阴凉干燥处,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共运、共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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