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阿维·丁醚脲登记证LS20091415-青岛东生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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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1415 首次批准日期: 2009-9-16 有效期至: 2012-9-16
农药名称: 阿维·丁醚脲 毒性: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青岛东生药业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6%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阿维菌素 abamectin 0.1%
丁醚脲 diafenthiuron 15.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柑橘树 红蜘蛛 1000-1500倍液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红蜘蛛发生3-4头/叶时喷开始防治,螨卵孵化高峰期用药为最佳时期,施药间隔期为15-20天,喷雾要均匀彻底。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丁醚脲和阿维菌素混合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内吸和熏蒸作用,有效成分在紫外光作用下分解成具有杀虫活性的碳化二亚胺,直接作用于害虫线粒体,使螨虫麻痹至僵死。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瓶子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本品对鱼类毒性高,不可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5.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6.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30天。7.建议与其他不同类型的杀虫剂轮换使用,延缓抗性产生。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后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不慎吸入身感不适后立即将病人移到通风处,然后视病情就医治疗。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热源及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避免与皮肤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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