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9138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9-7 | 有效期至: | 2012-9-7 |
| 农药名称: | 福双·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鑫星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福美双 | thiram | 17%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3%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辣椒 | 地下害虫 | / | 毒土撒施 |
| 辣椒 | 根腐病 | / | 毒土撒施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在辣椒根腐病、地下害虫发生初期用药,注意施药均匀,视病害发生情况,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施药2-3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福美双与毒死蜱复配的制剂。福美双是一种具保护作用的杀菌剂,毒死蜱是胆碱酯酶抑制剂。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但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则较长,两者复配对辣椒根腐病和地下害虫的同时防治有较好的效果。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不可与呈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2、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等。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用具。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5、本品在辣椒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度最多喷施2次。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产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呕吐等,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在治疗时医生请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洗胃时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与阴凉干燥处和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远离火源和热源存放。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贮存和运输;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