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9130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6-2 | 有效期至: | 2012-6-2 |
| 农药名称: | 马拉硫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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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4%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马拉硫磷 | malathion | 84%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盲蝽蟓 | 25-35毫升/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蚜虫 | 3000-4000倍液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在害虫发生初期开始施药。注意喷雾要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时,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非内吸的广谱性杀虫剂,对棉花盲椿象和苹果树蚜虫有较好防效。 |
| 注意事项 | |||
| 1.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本标签并按推荐方法和剂量使用。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剂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苹果树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和呼吸麻痹。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4.若误服,请送往医院,对症治疗。解毒剂:[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 、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