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9122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30 | 有效期至: | 2012-4-30 |
| 农药名称: | 噻嗪·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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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莱科化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噻嗪酮 | buprofezin | 4%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6%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120-15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适用于水稻稻飞虱卵孵化高峰期至若虫1-2龄高峰期用药,每季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15天。2、本品对白菜、萝卜、烟草及瓜类、莴苣苗期较敏感,使用本品时应注意防止药液飘移到上述敏感作物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噻嗪酮和毒死蜱二元复配杀虫剂,该产品具有触杀及胃毒和熏蒸作用,并有一定的内吸传导作用。对水稻稻飞虱有良好的防效。 |
| 注意事项 | |||
| 1、用药量及施药次数等不要随意增加,为延缓虫害抗性,可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交替使用。2、不要与碱性农药混用。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1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毒性较高,使用清洗药械的残液不要倒入河流、池塘,污染水源,远离蜂场避开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4、使用本品时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程,穿戴防护眼、口罩、切勿饮食、喝水、吸烟,用药后必须清洗裸露部位。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切勿接触本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误入眼睛或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请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噻嗪酮对人、畜毒性较低,无全身中毒反应,没有专门的解毒剂。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催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毒死蜱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避光、防雨处,应轻装、轻放,应有专用车辆运输。应置于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并上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商品同贮同运。剩余药和容器要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