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7%)登记证LS20091118-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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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1118 首次批准日期: 2009-4-17 有效期至: 2012-4-17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7%) 毒性: 低毒

剂型: 水分散粒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 abamectin-aminomethyl 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二化螟 / 喷雾
水稻 稻纵卷叶螟 /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二化螟、稻纵卷叶螟卵孵盛期至1、2龄幼虫发生高峰期用药,每亩兑水40-50公斤,均匀喷雾。2、尽量不要在烈日下施药,宜在傍晚前施药。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作用机理为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对害虫主要是胃毒作用,兼具有触杀作用。无内吸性,但能有效地溶入作物表皮组织,具有较长的持效期。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生物毒性较大,使用时请保护,不可污染池塘等水域,不可污染蜜源植物,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施药器械不可在河塘等水域清洗。4、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5、本品对人畜有毒,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等,严禁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施药地块严禁人畜入内。6、使用后,废包装容器不得他用,应集中销毁。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8、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3、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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