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9103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15 | 有效期至: | 2012-4-15 |
| 农药名称: | 乙羧氟草醚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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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羧氟草醚 | fluoroglycofen-ethyl | 1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30-4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用药时机:在大豆1—3片三出复叶期,杂草2-4叶期较小时,兑水30-50公斤均匀喷雾;杂草过大除草效果下降。 2.每季最多使用1次。3.大风天气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二苯醚类大豆田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药液被杂草吸收后,在细胞内使原卟啉氧化酶受抑制,生成对植物细胞具有毒性的四吡咯,积聚而发生作用。它具有作用速度快、活性高、不影响下茬作物等特点。可用于大豆田有效防除藜科、蓼科、苋菜、苍耳、龙葵、马齿苋、鸭跖草、大蓟等多种阔叶杂草。 |
| 注意事项 | |||
| 1.严格按推荐的使用技术施用,施药时不能重喷或漏喷,严格按照说明书上的剂量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2.施药后在高温或苗弱情况下可能会出现酌伤斑,但2周内即可恢复,不影响产量。3.本品为触杀型除草剂,光照条件下效果好,应选择晴天用药,但气温超过30摄氏度时要在早晚用药为宜;药后大豆叶片有时会出现褐色锈斑,新生叶长出正常,对大豆生长无影响。4.本剂无土壤除草活性,应用扇型喷头喷雾器匀速均匀喷雾,避免重喷或漏喷。 5、使用时将本剂及其包装内冲洗液完全倒入装有少量清水的喷雾器内,混匀后补足剩余水量后喷施。6.本剂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应避免眼睛和身体直接接触,施用时应戴防护镜、口罩和手套,穿防护服,并禁止饮食、吸烟、饮水等,使用后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7.本剂对鱼等水生生物有中毒,其废弃物和包装物应按规定作集中焚烧处理,避免污染鱼塘、水源和环境。8.生产厂家提醒初次使用本品的用户,应在当地农业技术指导部门指导下用药。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勿接触本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如药液溅到皮肤,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2.如药液溅到眼内,用足量清水冲洗并请医生诊治;3.如吞服或误服,应立即携带本标签把患者送医院诊治。 4.如发生中毒事故,请立即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咨询服务电话:010-83132345。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应原包装置于干燥、阴凉、通风处加锁保存,避免儿童接触;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产品同贮同运;3、储存温度宜在0~30℃,最高50℃;4、运输时轻搬轻放,严禁倒置。5、废弃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勿作它用或乱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