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驱蚊液登记证WL20090125-江苏七洲绿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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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90125 首次批准日期: 2009-4-13 有效期至: 2012-4-13
农药名称: 驱蚊液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驱蚊液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七洲绿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羟哌酯 icaridin 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涂抹
使用技术要求
产品性能
直接均匀地涂抹在裸露的肌肤上,可以有效防蚊4小时以上。
注意事项
1.废弃的容器、包装物应妥善处理,可焚烧或专业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2.禁止饮食该物。3.勿用于眼睛及其周围皮肤,用后洗手,有皮炎及皮肤破损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过敏者禁用。4.万一着火,可以用黄沙覆盖或使用泡沫灭火。5.避免溅入眼睛和黏膜等敏感部位。6.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无特别症状,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如果眼睛溅入药液,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误服,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就诊。紧急治疗措施:可用医疗活性炭洗胃。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避光、干燥、通风处。应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以免误用。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包装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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