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9095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10 | 有效期至: | 2012-4-10 |
| 农药名称: | 唑磷·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天成基农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15%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三化螟 | 100-15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应于水稻三化螟幼虫发生盛期(钻蛀前)施药,施药时水量要充足,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10天施药1次,可连续用药2次。2.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由毒死蜱和三唑磷复配而成,同时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渗透性较强,对水稻三化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 注意事项 | |||
| 1.产品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2.本品应控制在水稻抽穗期以前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手套、面罩,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避免口鼻吸入,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6.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中毒症状: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应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2.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按有机磷农药中毒进行救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运输时要防止日晒雨淋。2.不能与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本品要贮存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远离火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