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9090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9 | 有效期至: | 2012-4-9 |
| 农药名称: | 虫酰·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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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巴姆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虫酰肼 | tebufenozide | 4%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16%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斜纹夜蛾 | 110-12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掌握在十字花科蔬菜上斜纹夜蛾的低龄幼虫始发期至盛期,将本品兑水50-70公斤,均匀喷雾。2.本剂在叶菜类使用时请勿超量用药,否则可能会导致药害。3.本剂对烟草敏感,施药时请勿污染烟草作物。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 产品性能 | |||
| 本剂由虫酰井和毒死蜱、适宜的乳化剂和溶剂经混配加工而成,是一种由非甾族新型昆虫调节剂与有机磷类杀虫剂组合的混配制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兼有一定的熏蒸作用,通过抑制剂胆碱酯酶而达到杀虫效果,按推荐剂量使用,对防治十字花科蔬菜斜纹夜蛾有较好的效果。 |
| 注意事项 | |||
| 1.本剂用于甘蓝防治斜纹夜蛾时,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可使用3次。2.本剂不可与强碱性药剂混用,以免降低药效。3.本剂对鱼高毒,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4.对蜜蜂有毒,不要在开花期施用。5.蚕室及蚕园附近禁用。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7.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本剂中毒可能主要由毒死蜱引起,应先进行判断。若由毒死蜱引起中毒,其中毒症状为:轻度中毒为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为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为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急救治疗:[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若由虫酰井引起中毒,或未能准确判断,应急送医院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贮运时必须远离热源及火源,避免曝晒,严防潮湿和雨淋,并保持通风。2.不得与食品、种子、饲料等混放,并置于阴凉干燥处。3.贮存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并密封保存。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避免污染水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