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苄·丁登记证LS20090826-湖南神隆超级稻丰产生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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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826 首次批准日期: 2009-4-3 有效期至: 2012-4-3
农药名称: 苄·丁 毒性: 低毒

剂型: 颗粒剂
登记证持有人: 湖南神隆超级稻丰产生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64%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0.032%
丁草胺 butachlor 0.60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抛秧田 一年生杂草 6-7.5千克/亩 撒施
使用技术要求
水稻抛秧后5-7天使用,即抛秧苗直立扎根后,稗草一叶一心期前,均匀撒施。
产品性能
1.本品具有内吸传导作用。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吸收,对杂草支链氨基酸合成起抑制作用,能阻碍蛋白质合成从而使杂草生长受抑直至死亡。2.本品可防除水稻抛秧田多种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水稻砂质田、严重漏水田严禁使用。2.稻田要求平整。施药时田间水层,早稻以盖泥水为准;晚稻3-5厘米 水层,施药后保水5-7天,切忌深水或断水。3.严禁稻田露水未干时施药,禁用喷雾法施药。4.严格按推荐剂量用药,严禁随意加大或减少用量。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5.严禁将本品药水排入慈菇、荸荠、蓆草等水生作物田内。6.对鱼毒性较强,不能用于稻田养鱼。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及水生蔬菜田。7.穿长衣长裤、手套等防护用具,尽量避免皮肤与农药接触;此间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应用肥皂和清水清洗手脸及身体裸露部分。8.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水源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呕吐、腹泻。对眼睛、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若误服,立即带标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的暗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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