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9065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24 | 有效期至: | 2012-3-24 |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拜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3%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梨树 | 梨木虱 | 2500-5000倍液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应于梨木虱若虫发生盛期使用,喷雾时要均匀。防治梨木虱时,若害虫危害严重则可每隔15天再施药1次。 2、配药时应充分搅拌,用时根据需要量现用现配。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主要活性成分为阿维菌素,属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对昆虫和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其作用机理是干扰害虫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γ-氨基丁酸,从而使其神经传导受到抑制,成、若螨和昆虫与药剂接触后立即出现麻痹、拒食、不动症状,2-4天后死亡。该成分对叶片由很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植物表皮下的害虫,使持效期延长。本品主要用于防治梨树梨木虱。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在梨树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本品2次。 2、本品不能和碱性物质混用。建议和其它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对阿维菌素产生抗药性的地区不宜使用本品。 4、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用后包装物等应回收妥善处理。 6、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眼镜和手套,不要迎风施药。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振颤,严重时导致呕吐。沾染皮肤或进入眼睛,要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经口: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切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并要及时送医院诊治。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严防潮湿和日晒。 2、本品为易燃物,应远离火源,贮运时应用专用工具运输,应有危险性特性说明和标志。 3、本品应远离儿童存放,上锁保管。 4、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