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9060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23 | 有效期至: | 2012-3-23 |
| 农药名称: | 杀单·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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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绿川生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5% |
| 杀虫单 | monosultap | 2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50-18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掌握在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化盛期至1-2龄幼虫高峰期,每亩兑水40-50公斤,搅拌后均匀喷雾,施药时保持水层3-5厘米,保水3-5天。2. 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由沙蚕毒类农药杀虫单与有机磷农药毒死蜱混配而成的农用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作用,并兼有一定的内吸性。对水稻稻纵卷叶螟具有较好防效。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蚕、鱼虾、蜜蜂毒性高,应避免在桑园、水域、作物开花期使用。4.本品对烟草、某些豆类、棉花易产生药害,不宜使用 。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废弃物应妥善安置,不要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7.用过的容器应 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杀虫单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全身发抖、痉挛、瞳孔放大等。毒死蜱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呼吸困难、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洗至少15分钟。误服时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若判断为杀虫单中毒为主,保持安静,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或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应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储存在通风、干燥、阴凉的暗处。运输时要严防日晒雨淋、破损、泄漏,禁止一切火源。保存在儿童不能触及之处,勿与食品、饮料、 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