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9047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18 | 有效期至: | 2012-3-18 |
| 农药名称: | 阿维·杀虫单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欧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2% |
| 杀虫单 | monosultap | 29.8%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应于水稻二化螟卵孵盛期至二龄幼虫期间施药,每亩兑水50kg,注意喷雾均匀,2本品对棉花、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 ,马铃薯也较敏感。使用时应注意。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阿维菌素与杀虫单复配而成的杀虫剂。阿维菌素是为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杀虫单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沙蚕毒素的类似物,进入昆虫体内迅速转化为沙蚕素或二 氢沙蚕毒素。该药为乙酰胆碱竞争性抑制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本品用于防治水稻上的二化螟,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 注意事项 | |||
| 1. 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 本品是抗生素类与沙蚕毒素类农药复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 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本品不可与强酸、强碱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期妇女或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阿维菌素中毒表现为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杀虫单中毒表现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 放大。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如杀虫单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 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