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9037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13 | 有效期至: | 2012-3-13 |
| 农药名称: | 杀虫双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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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昊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9%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杀虫双 | bisultap | 29%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三化螟 | /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 本品应于水稻三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施药一次,亩喷药液50千克,均匀喷布于水稻植株上,药后保持3-5厘米浅水层,让其自然落干后按常规进行排灌。2.白菜、甘蓝等十字花科蔬菜幼苗在夏季高温下对本品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杀虫双是一种神经毒剂,昆虫接触和取食药剂后表现出迟钝、行动缓慢、失去侵害作物的能力、停止发育、虫体软化、瘫痪、直至死亡。杀虫双属沙蚕毒素系列杀虫剂,有很强的内吸作用,能被作物的叶、根等吸收和传导,具胃毒、触杀和一定的内吸传导和杀卵作用,对水稻三化螟有较好的防效。 |
| 注意事项 | |||
|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晚稻上15天,早稻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 本品由沙蚕毒素类农药配制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对蚕桑有毒,禁止在蚕桑区使用。4.本品对马铃薯、豆类、高梁、棉花会产药害,白菜、甘蓝等十字花科蔬菜幼苗在夏季高温下对本品敏感。5.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6.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杀虫双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