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9036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13 | 有效期至: | 2012-3-13 |
| 农药名称: | 烯啶虫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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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烯啶虫胺 | nitenpyram | 9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产品性能 | |||
| 黄色至灰白色粉末状固体,无可见外来杂质。熔点83-84℃,密度(26℃)1.40,蒸气压(25℃)1.1×18-9Pa,溶解度(g/L、20℃)水pH7840、氯仿700、丙酮290、二甲苯4.5,易溶于多种有机溶剂,固态下和在多数溶剂及混配中稳定性极好。本品仅用于加工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
| 注意事项 | |||
| 1.用过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2.操作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不可随意吃东西和吸烟,工作结束后要立即洗手洗脸等裸露部位。 3.孕妇或哺乳期妇女严禁接触。 4.万一着火应立即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覆盖沙土。 5.泄漏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进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应立即催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