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液登记证WL20090043-广州超威日用化学用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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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90043 首次批准日期: 2009-2-25 有效期至: 2012-2-25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广州超威日用化学用品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炔丙菊酯 prallethrin 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电热加温
使用技术要求
拧开电热蚊香液的瓶盖。将液瓶向右旋紧于电热液体蚊香器内。接通电源(220v),打开开关即可。蚊香液用尽,请关闭电源后,更换一瓶新的蚊香液。若想取得最佳效果,请配套使用超威牌电热蚊香液加热器。于睡前半小时使用,效果更佳。
产品性能
本品含炔丙菊酯,有效驱蚊。本品有艾草香型及无香型两种供选择。特选优质芯棒,不易堵塞。电热蚊香液可持续使用240小时,无需每天添加或更换。
注意事项
请按“使用方法”的提示使用。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在使用本品和储放本品时,请保持树立向上放置。注意用电防火安全。用后洗手。勿用手触摸芯棒,以免药效发挥不稳定。使用时请注意通风。对鱼、蚕有毒,勿在蚕房及其附近使用。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如眼睛或皮肤接触药液,请即用清水冲洗并就医;如误饮,请即饮大量清水并及时携标签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勿让阳光直接照射。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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