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9018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4 | 有效期至: | 2012-2-4 |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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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恒丰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掌握在稻飞虱1-2龄若虫高峰期施药,均匀喷雾于水稻全株。 2. 施药时,田间保持水层3-5厘米,保水7天,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5-20天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 3. 大风或大雨天气不要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吡啶类杀虫剂,其作用机理是干扰昆虫内神经传导作用,通过与乙酰胆碱受体结合,抑制乙酰胆碱受体的活性而使害虫致死。其具有及渗触杀和渗透作用,对刺吸式口器害虫如水稻稻飞虱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用于水稻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 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 5、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7、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经口毒性低。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待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 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洗胃,保持安静。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