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8019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7 | 有效期至: | 2012-1-7 |
| 农药名称: | 咪唑乙烟酸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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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亿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0克/升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咪唑乙烟酸 | imazethapyr | 100克/升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58-67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用药期掌握在春大豆播后苗前土壤喷雾,用水量750千克/公顷(50千克/亩)。施药一次。注意喷雾均匀。2.春大豆3片复叶期后用药,药效不好,并且易产生药害。3.干旱年份,用药量要适当增加,建议使用推荐的高剂量,以保证药效。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咪唑啉酮类选择性低毒大豆田除草剂,通过根、叶吸收,并在木质部和韧皮内传导,积累于植物分生组织内,阻止乙酰羟酸合成霉的作用,影响缬氨酸、亮氨酸、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破坏蛋白质,使植物生长受到抑制而死亡。能有效防除春大豆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残效期较长,敏感作物如白菜、油菜、黄瓜、马铃薯、茄子、辣椒、蕃茄、甜菜、西瓜、高粮等均不能在施药三年内种植。按推荐剂量处理,后茬可种植春小麦、大豆或玉米。2、干旱年份建议按照推荐的高剂量用药。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4、低洼田块、酸性土壤慎用。5、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施药后施药器具应及时清洗干净。6、剩余药液或空容器要妥善处理,可烧毁或深埋,不留做它用。不要因处理废药液而污染水源、水系及污染事物和饲料。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或吞服,勿催吐,立即送医院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损坏。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