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8314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1-14 | 有效期至: | 2011-11-14 |
| 农药名称: | 毒·辛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野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10% |
| 辛硫磷 | phoxim | 2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韭菜 | 韭蛆 | /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韭菜韭蛆发生初盛期施药一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见光易解,宜早晚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由毒死蜱、辛硫磷复合加工而成,能有效的防治韭菜韭蛆。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在韭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10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2、不要与碱性物质如波尔多液等混用。3、本品对蜂蜜、鱼类、家蚕等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件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施药时,应戴防渗手套、面罩或护目镜和口罩,穿长袖衣、裤和靴子。5、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避免孕妇及哺乳妇女接触。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如药物溅到皮肤或衣物上,要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溅到眼中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服;误服: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啉、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治疗时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要求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隔热防晒,远离火源。2、不可与粮食、饮料、饲料、食品同贮同运。3、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