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蝇香登记证WL20090202-元龙(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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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90202 首次批准日期: 2009-11-12 有效期至: 2011-11-12
农药名称: 蝇香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蝇香
登记证持有人: 元龙(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8%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氯烯炔菊酯 chlorempenthrin 0.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点燃
使用技术要求
将双盘分解成单盘,点燃蝇香后插在铁架尖即可。
产品性能
本品以氯氟醚菊酯为有效成分,能有效驱蝇。
注意事项
1.在蚊香架上燃点蝇香,以确保最佳效果。2. 燃点使用时远离可燃物;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3.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防火安全。4.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5.用后洗手,远离儿童。6.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过敏者可能引起头晕、恶心等症状,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就医。误食、吸入不适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携此标签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勿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运输过程中产品小心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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