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蚊香登记证WL20080407-广州超威日用化学用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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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80407 首次批准日期: 2008-9-22 有效期至: 2011-9-22
农药名称: 蚊香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蚊香
登记证持有人: 广州超威日用化学用品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01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四氟甲醚菊酯 dimefluthrin 0.0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点燃
使用技术要求
将两个一组的蚊香分开。将蚊香置于盒内配套的蚊香架上,点燃蚊香顶端。为使蚊香发挥最强效力,请将蚊香放置在上风方向。若用铁或石棉盘点燃,应注意清理铁丝或锯尺触点的积淀物,适当通风,否则会影响正常燃烧,导致熄灭。
产品性能
采用四氟甲醚菊酯驱蚊成分,有效驱蚊。燃烧稳定,方便分拆,不易折断。
注意事项
1、蚊香点燃时勿置于易燃品旁。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2、开封后未用完的蚊香要封存好。3、对鱼类、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4、请勿在门窗紧闭的情况下使用。注意通风5、使用时注意通防火安全;用后洗手;6、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如误食,请速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及易燃易爆品等商品同贮同运。勿让儿童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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