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8303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23 | 有效期至: | 2011-9-18 |
| 农药名称: | 阿维·高氯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拜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2% |
| 高效氯氰菊酯 | beta-cypermethrin | 1.8%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树 | 锈壁虱 | / | 喷雾 |
| 甘蓝 | 小菜蛾 | 7-1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用于防治柑橘锈壁虱时,在害虫盛发期喷雾,根据虫口发生严重情况,每20天施药1次,可连续2次用药。 2、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时,在低龄幼虫期喷雾,每季蔬菜只能施用一次。 3、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和使用,会降低药效。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阿维菌素和高效氯氰菊酯的复配制剂。阿维菌素属大环内酯双糖类杀虫药剂,主要干扰害虫的神经生理活动,使害虫麻痹、拒食、不动直至死亡;高效氯氰菊酯属于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两种药剂杀虫机理不同,都对鳞翅目昆虫小菜蛾及柑橘锈壁虱有活性,两者复配后除了有增效作用,还可以使靶标害虫不易产生抗药性。 |
| 注意事项 | |||
| 1、该产品在柑橘树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4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本品次数为2次;在甘蓝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本品3次。2、配药时应充分搅拌,用时根据需要量现用现配。施药后6小时内遇雨应补施。3、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和阿维菌素的混配药剂,建议可与其它杀虫机理不同的药剂轮换用药。4、本品对蜜蜂、家蚕剧毒,对鱼高毒,对鸟中毒。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用后包装物等应回收妥善处理。6、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眼镜和手套,不要迎风施药。 7、其它注意事项:按照一般农药使用规则用药。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沾染皮肤或进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经口: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如是阿维菌素中毒,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严防潮湿和日晒。 2、本品为易燃物,贮运时应用专用工具运输,应有危险性特性说明和标志。 3、存放于小孩接触不到的地方,上锁保管。 4、不能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