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WL2007018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9-12 | 有效期至: | 2011-9-11 |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高科日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炔丙菊酯 | prallethrin | 1%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卫生 | 蚊 | 电热加温 |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取出药液瓶,拧开瓶盖,将药液瓶向右慢慢旋紧于加热器中。接通电源(220v),打开开关,指示灯亮时即表示加热器开始工作。不用时直接关闭加热器开关,无需旋下药液瓶。药液用完后,拔出加热器电源插头后更换药液。为达到更佳使用效果请注意以下事项:因考虑不同品牌的加热器加热温度有差异,建议配套使用“贝斯特”液体加热器。使用时,加热器尽量放置在上风处,睡前一小时通电。加热器的使用寿命一般为2-3年,若发现连续几夜药液未减少请购买新的“贝斯特”加热器。 |
| 产品性能 | |||
| 本产品选用拟除虫菊酯类药剂配制而成。能有效驱蚊,适合家居、宾馆等场所使用。微毒。 |
| 注意事项 | |||
|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 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措施: [1]若药液不慎溅入眼睛或皮肤,请用大量清水清洗; [2]若吸入感觉不适,请将患者移至通风处。并及时就医。 [3]本品无特殊解毒剂,中毒时应带上本包装盒及时就医生,对症治疗。 [4]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及易燃烧易爆品等混贮混运。不能贮存在直射阳光及温度超过50℃的地方。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日晒、雨淋和重压。产品搬运时应轻取轻放,并不得倒置。产品运输时应防止剧烈振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