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液登记证WL20070183-福建高科日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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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70183 首次批准日期: 2007-9-12 有效期至: 2011-9-11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福建高科日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炔丙菊酯 prallethrin 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电热加温
使用技术要求
取出药液瓶,拧开瓶盖,将药液瓶向右慢慢旋紧于加热器中。接通电源(220v),打开开关,指示灯亮时即表示加热器开始工作。不用时直接关闭加热器开关,无需旋下药液瓶。药液用完后,拔出加热器电源插头后更换药液。为达到更佳使用效果请注意以下事项:因考虑不同品牌的加热器加热温度有差异,建议配套使用“贝斯特”液体加热器。使用时,加热器尽量放置在上风处,睡前一小时通电。加热器的使用寿命一般为2-3年,若发现连续几夜药液未减少请购买新的“贝斯特”加热器。
产品性能
本产品选用拟除虫菊酯类药剂配制而成。能有效驱蚊,适合家居、宾馆等场所使用。微毒。
注意事项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 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措施: [1]若药液不慎溅入眼睛或皮肤,请用大量清水清洗; [2]若吸入感觉不适,请将患者移至通风处。并及时就医。 [3]本品无特殊解毒剂,中毒时应带上本包装盒及时就医生,对症治疗。 [4]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及易燃烧易爆品等混贮混运。不能贮存在直射阳光及温度超过50℃的地方。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日晒、雨淋和重压。产品搬运时应轻取轻放,并不得倒置。产品运输时应防止剧烈振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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