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毒死蜱登记证LS20072163-上海农乐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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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2163 首次批准日期: 2008-4-7 有效期至: 2011-9-4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低毒

剂型: 水乳剂
登记证持有人: 上海农乐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毒死蜱 chlorpyrifos 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二化螟 150-200毫升/亩 喷雾
水稻 稻纵卷叶螟 150-180毫升/亩 喷雾
水稻 稻飞虱 150-20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稻纵卷叶螟卵孵化高峰期至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施药,视虫害发生情况隔10天左右再施药1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具有优良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本品易与土壤有机质结合,对土表及土壤里的地下害虫有特效,可用于防治稻纵卷叶螟。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 本品对鱼类和水生生物及蜜蜂毒性高,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影响、蜜源作物开花期禁用。不要在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 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1. 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2.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 若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 严禁与食品、饮料和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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