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敌·马登记证LS20082992-天津市华宇农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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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992 首次批准日期: 2008-8-21 有效期至: 2011-8-21
农药名称: 敌·马 毒性: 中等毒

中等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天津市华宇农药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马拉硫磷 malathion 18%
敌百虫 trichlorfon 2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草地 蝗虫 100-125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应于蝗蝻2-3龄的盛发期进行均匀喷雾,每季牧草上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复合杀虫剂,进入虫体后,有效成分可被氧化或水解成毒力更强的活性物。具有胃毒、触杀和一定熏蒸的作用,能有效防治草地蝗虫。
注意事项
1、在牧草上使用安全间隔期12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要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和护目镜,严禁吸烟、喝水、吃东西以及药液进入眼睛。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清洗。3、施药喷雾均匀,不准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4、本品应该现配现用,药剂稀释液不可放置过久。5、施药后未用完药应及时密封,废弃包装物及时焚烧或深埋,以免污染环境。6、残剩药液需妥善处理,不得在水域或池塘清洗施药器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为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本品对蜜蜂和水生动物有毒,施药时避免在花期和水源附近使用。8、蚕室、桑园附近禁用。9、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用药。
中毒急救措施
出现头痛、恶心、头昏、胸闷或误服等中毒症状,立即脱去污染衣物,温水洗净全身,如药液沾染皮肤,立即肥皂水彻底清洗。如溅入眼晴,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误食,立即就医对症治疗,建议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急救。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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