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蝇香登记证WL20100199-浙江省武义通用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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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100199 首次批准日期: 2010-6-28 有效期至: 2011-6-28
农药名称: 蝇香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蚊香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省武义通用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8%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氯烯炔菊酯 chlorempenthrin 0.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点燃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用于驱杀苍蝇,使用时将蝇香仔细分成两圈,使用其中一圈。取出盒内铁架,将中心部位拉起折成90°,用明火点燃蝇香头部,将蝇香中心缺口位置插在铁架上即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以植物粉末、粘结剂等原料加工而成灭蝇香,再喷涂灭蝇有效成分氯烯炔菊酯,经点燃,药剂成气体状态通过蝇的呼吸系统进入其体内,起到驱、杀蝇效果。
注意事项
1.防止人畜误食。使用后请及时用肥皂洗手。2.勿使蝇香受潮、发霉;勿将点燃的蝇香放在易燃品附近,注意防火。勿用易燃品的接灰盒。3.远离儿童,应保管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孕妇请勿直接接触。4.本品有效成分对蜂、鱼、蚕有毒作用,勿将蝇香直接丢入鱼塘、蜂场、蚕室等地。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5.请注意在通风的环境使用,禁止在密闭的室内使用。6.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如出现不适请往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请存放于阴凉通风、干燥的地方。避免高温和阳光直射。禁止重物压;远离儿童;不恩能够与食品、粮食、种子、饲料或易燃易爆品混合贮存;运输时注意轻装、轻卸,保证安全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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