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草甘膦异丙胺盐(62%)登记证LS20071668-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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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1668 首次批准日期: 2007-6-14 有效期至: 2011-6-14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62%) 毒性: 低毒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草甘膦 glyphosate 4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苹果园 杂草 121-242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用于防治苹果园杂草,与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 应选择晴天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施药后4小时降雨会影响药效,应酌情补喷。
产品性能
草甘膦异丙胺盐为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茎叶处理除草剂。本品为均相透明液体,用于防除苹果园杂草。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苹果树茎叶上,产生药害,需要对杂草作定向茎叶喷雾处理。3.本剂遇土易钝化失去活性,配制药剂时不能使用用混浊水,尽量使用清水。4.本剂对金属有腐蚀性。贮存与使用时尽量用塑料容器。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使用前充分摇动容器,待结晶溶解后再用。5.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6.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药剂。
中毒急救措施
1.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2.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4.尚无特效解毒剂,需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用塑料容器贮存。2.远离儿童、热源和火源,加锁贮存。本品易燃,应注意防火。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时贮存和运输。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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