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8288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6-11 | 有效期至: | 2011-6-11 |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康禾立丰生物科技药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2% |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19.8%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喷雾 |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有效成分用药量为210-300克/公顷,均匀喷雾。本品应在二化螟幼虫1-2龄高峰期施药,每隔15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1-2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产品是由阿维菌素和三唑磷复配而成的杀虫剂,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集渗透、胃毒、触杀等多种杀虫机理于一体, 对光和雨水有较好的稳定性,在常用浓度下对作物安全,对水稻二化螟有较好防效。 |
| 注意事项 | |||
| 1、本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作物最多使用2次。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 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 、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病因,若是以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若是以三唑磷中毒为主可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