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蚊香登记证WL20100190-聊城市东昌府区蓝田精细化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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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100190 首次批准日期: 2010-6-9 有效期至: 2011-6-9
农药名称: 蚊香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蚊香
登记证持有人: 聊城市东昌府区蓝田精细化工厂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24%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 rich-d-transallethrin 0.2%
四氟苯菊酯 transfluthrin 0.0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点燃
使用技术要求
1.将两个香圈小心分开。2.点燃香圈插放在香架上。3.使用时如果蚊香被折断,可夹在香架上点燃使用。
产品性能
本产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对蚊子具有较好的防治作用。
注意事项
1.使用时,应注意安全防火,误使燃烧着的香头和灰烬与易燃物靠近,勿与易燃品做接灰盘。2.勿在电风扇直垂或者大风处使用,以免影响使用效果。3.开飞鸟各后未用完的蚊香要注意封好保存,一旦潮湿,请放在通风处吹干,效果不变。4.用后洗手,远离儿童,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5.对鱼蚕高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6.过敏者禁用,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7.本品无特殊解毒剂,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不良反应,应立即到附近医院进行治疗。
中毒急救措施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于50℃以下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运来火源或热源。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同贮同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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