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精喹·氟磺胺登记证LS20071577-登封市金博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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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1577 首次批准日期: 2007-6-6 有效期至: 2011-6-6
农药名称: 精喹·氟磺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登封市金博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8%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氟磺胺草醚 fomesafen 15%
精喹禾灵 quizalofop-P-ethyl 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夏大豆田 一年生杂草 100-140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宜于夏大豆苗后早期,一年生杂草3-5叶期施药,进行茎叶喷雾,杂草草龄过大影响药效,兑水均匀喷雾,不重喷不漏喷。2. 本品对小麦、玉米、水稻、高粱、谷子等作物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 大风天气或预计4-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由精喹禾灵和氟磺胺草醚组成。能被杂草茎叶吸收,并在植物体内传导,通过抑制细胞脂肪酸合成和破坏光合作用,使杂草坏死。适用于夏大豆田防治一年生禾本科和阔叶杂草。
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说明使用,不可扩大使用范围或随意加大用药量,以免造成药害。2. 施用本剂后,接触药液过多的叶片可能产生药害斑,但新生叶片生长正常,不影响大豆产量。3.大豆套种玉米、高粱、谷子等敏感作物时,不能使用本品。4.兑水稀释时要充分搅拌均匀。喷雾器具使用后要反复清洗干净。洗涤水不得乱倒,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敏感作物药害,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施药时应做好皮肤和眼睛的防护措施。若不慎将药液溅入眼睛或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2、若误服中毒,应饮大量水催吐,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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