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乙酰甲胺磷登记证LS20071541-宁夏三丰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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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1541 首次批准日期: 2007-5-30 有效期至: 2011-5-30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毒性: 低毒

剂型: 原药
登记证持有人: 宁夏三丰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1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9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酰甲胺磷 acephate 9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使用技术要求
产品性能
本品是低毒内吸性杀虫剂,具胃毒、触杀作用,持效期长,可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本产品开口桶包装,内衬塑料袋,打开桶盖并解开塑料袋口扎线即可使用。塑料袋用水洗净晾干后,送有资质的专业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洗袋水统一进入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2、操作时不可饮食或吸烟,要穿戴干净的劳动保护用具,防止侵入眼睛和沾涂皮肤,工作完毕用肥皂和水清洗。3、发不慎遗洒,干净未被污染的部分产品仍可使用,剩余的部分清理到废水处理系统统一进行处理。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为低毒有机磷杀虫剂,抑制胆碱酯酶,中毒症状为头痛、恶心、呕吐等,若误食就立即漱口,催吐,并送医院治疗。如溅入眼睛,则用大量生理盐水或清水冲洗,直至感觉无异常,送医院治疗。如吸入,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沾染皮肤,用肥皂和水洗净即可。中毒时,阿托品或解磷定为特效解毒药,要对症处理,防止脑水肿。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存放于阴凉、通风、干燥、防雨处,不可过热,远离火源或热源,严防潮湿或日晒。在装卸时轻装轻卸,避免损坏包装。本品应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不得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或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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