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乙酰甲胺磷登记证LS20071517-安徽中隆胜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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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1517 首次批准日期: 2007-5-30 有效期至: 2011-5-30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中隆胜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酰甲胺磷 acephate 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二化螟 200-30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二化螟卵孵化高峰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兑水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可杀卵,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是缓效型杀虫剂。在施药后初效作用缓慢,2-3天后效果显著。其基本杀虫原理是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
注意事项
1.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2.本品对多种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水源及饲养蜂蚕场地,禁止在花期使用,不宜在桑、茶树上使用,3.在使用农药的过程中,应穿戴好防护手套和口罩,穿胶鞋及防护服,避免药液溅及眼睛、衣服和皮肤;4.施药器械宜用清水洗干净,不准在天然水域中清洗,防止污染水源,残液不能随便泼洒,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置。对未使用完的剩余药剂应密封好后,贮存于安全的地方(参见贮存和运输)。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清洗防护用品,并清洗手、脸及可能污染的部位。5.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中毒: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救措施:如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如发生中毒,1.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方法:本品易燃、有毒,应向上放置于通风、阴凉、干燥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本品在搬运过程中应请拿轻放。如发现渗漏或破裂的,应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后运输,并及时妥善处理被污染的地面、运输工具和包装材料。使用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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