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阿维·氟铃脲登记证LS20082824-淄博新农基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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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824 首次批准日期: 2008-5-12 有效期至: 2011-5-12
农药名称: 阿维·氟铃脲 毒性: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淄博新农基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阿维菌素 abamectin 0.5%
氟铃脲 hexaflumuron 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甘蓝 小菜蛾 喷雾
甘蓝 菜青虫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在卵孵化盛期及幼虫期,每亩兑水30-50公斤,均匀喷雾。
产品性能
本剂是复配型杀虫剂。具有杀虫杀卵活性,通过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和干扰神经生理活动而起作用。害虫与药液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2-4天后死亡,药液可通过叶片渗透,持效期较长。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3.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在叶菜类蔬菜上每季使用1次。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和皮肤有轻微刺激作用,误服后表现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吸入:迅速移到空气流通处;接触皮肤、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前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物质(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避开火源、高温,远离儿童、家畜,并加锁。2.不得与食品、饲料、饮料、粮食等同贮同运。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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