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蝇香登记证WL20100128-福建泉州高科日化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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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100128 首次批准日期: 2010-5-10 有效期至: 2011-5-10
农药名称: 蝇香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蝇香
登记证持有人: 福建泉州高科日化制造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8%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氯烯炔菊酯 chlorempenthrin 0.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点燃
使用技术要求
将两个一组的蝇香用手掰成二单盘,点燃香圈末端后放于接灰盘支架上即可。
产品性能
本品选用拟除虫菊酯类药剂为有效成分,燃烧均匀稳定,能有效驱杀蝇。适用于宾馆、餐厅、食品售卖点及居家等室内场所。
注意事项
▲使用时注意防火安全,请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开封未使用完的蝇香要密封保存好。▲使用时请尽量存放在上风头,以提高效果。▲请勿使本品接触眼睛;切勿服食。▲请避开宠物使用。▲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使用时请注意通风,用后请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若吸入感觉不适,请将患者移至通风处,并及时就医。▲若不慎误食,应带上本包装盒及时就医,对症治疗,不能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同贮同运。▲产品搬运时应轻取轻放。▲不能贮存在阳光直射或温度超过50℃的地方。▲产品运输时应防止剧烈振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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