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8277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5-8 | 有效期至: | 2011-5-8 |
| 农药名称: | 氯胺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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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嘉隆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氯胺磷 | chloramine phosphorus | 3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20-20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应于水稻稻纵卷叶螟低龄幼虫高峰期前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选用适宜剂量用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对害虫具有内吸、触杀、胃毒和熏蒸及拒食作用。可杀死水稻稻纵卷叶螟幼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 注意事项 | |||
| 1. 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 本品应在害虫低龄期使用,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蜜蜂、鸟类、家蚕低毒,对鱼中等毒;对蜜蜂和蚕有中等风险性,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表现为烦躁、震颤、呆卧、鼻出血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可按有机磷中毒急救方法解救,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