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7127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5-8 | 有效期至: | 2011-5-8 |
| 农药名称: | 阿维·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博邦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1%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14.9%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50-6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掌握在水稻稻纵卷叶螟1-2龄幼虫高峰期用药,每亩兑水30-50公斤均匀喷施。2.本品对烟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烟草上。3.在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由阿维菌素和毒死蜱复配而成的杀虫剂。阿维菌素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残效期较长,不杀卵;毒死蜱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但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则较长。二者复配可有效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
| 注意事项 | |||
| 1.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4.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8.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药液溅到皮肤或眼睛上,请立即用清水反复清洗。2.如有误服,解毒死蜱中毒: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并携此产品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解阿维菌素中毒: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