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7125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5-8 | 有效期至: | 2011-5-8 |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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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蚜虫 | 20-3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应选择在蚜虫低龄若虫期,亩用本品20-30克兑水喷雾,喷药时注意叶片正反面均要喷雾,重点喷施作物心叶及幼嫩部位,雾滴要细并喷洒均匀。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一种烟碱类神经毒剂,对害虫除具有触杀和胃毒功能外,还有内吸渗透作用,使药液能迅速渗透至作物的根、茎、叶等各个部位,作用于隐藏在叶背及心叶中取食的害虫。独特的作用机理,有效成分直接作用于害虫的乙酰胆碱酯酶,干扰害虫的运动神经系统的传导作用,通过与乙酰胆碱受体结合,抑制乙酰胆碱受体的活性,从而使害虫异常兴奋,全身痉挛、抽搐、麻痹而死。持效期较长,能有效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蚜虫。 |
| 注意事项 | |||
| 1、本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个作物季节最多使用2次。2、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3、本品对鱼低毒,施药时仍应避免对水源、鱼塘的影响,施药后不要在河塘、水沟等水源及鱼塘中清洗药械。4、因本剂对桑蚕有毒,所以若附近有桑园,切勿喷洒在桑叶上。5、本品虽低毒,但使用时仍要严格按照《农药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做好安全防护,施药完毕及时清洗手、脸及其它裸露部位。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对人畜低毒,若皮肤沾染,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干净;眼睛溅药,用大量清水冲洗,必要时送医院治疗。2、若误服,立即洗胃、保护安静,并携本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必要时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热线电话:010-83132345或010-63131122。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密封保存在阴凉、干燥、严防日晒、雨淋。2、贮运过程中,不可与食物、种子、饲料、生活用品等混放。3、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