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7124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5-8 | 有效期至: | 2011-5-8 |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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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豫珠恒力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4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花生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阔叶杂草 | 210-24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 本品应于花生播后苗前作土壤封闭处理。喷施药剂前后,土壤宜保持湿润,以确保药效。但排水不良地块,雨后积水会妨碍作物出苗,出现药害。2. 喷施时要准确量取所需要药量,药液充分摇匀,均匀喷施在土壤表面,避免重喷或漏喷。3. 有机质含量高,黏土地或墒情差的情况下,建议采用较高药量,有机质含量低,沙壤土或墒情好时,采用下限药量。4、乙草胺对水稻、麦类、谷子、高粱、黄瓜、菠菜等作物较敏感,施用时,应禁止将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酰胺类内吸传导型土壤处理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双子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如果田间水分适宜幼芽末出土即被杀死,如果土壤水分少,杂草出土后,随土壤湿度增大杂草吸收药剂后而起作用,禾本科杂草至叶卷曲萎缩,其它叶皱缩,整株枯死。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每季花生最多使用1次。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开启包装物时要戴手套和面罩,防止药液溅入眼中;施用时要戴口罩,穿胶鞋和防护服,不可吃东西或饮水;施药后应及时用清水洗手、洗脸、冲洗裸露的皮肤。4.施药器具要彻底清洗干净。5.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或随便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急救措施:如发现中毒应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2.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地方,严防光照、雨淋。3.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4.本品应“远离儿童”并加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