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灭·喹·氟磺胺登记证LS20082747-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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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747 首次批准日期: 2008-5-4 有效期至: 2011-5-4
农药名称: 灭·喹·氟磺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4%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灭草松 bentazone 15%
氟磺胺草醚 fomesafen 7%
精喹禾灵 quizalofop-P-ethyl 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春大豆田 一年生杂草 120-140克/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春大豆2-3复叶期,杂草发生初期使用,应喷雾均匀。2. 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 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氟磺胺草醚、精喹禾灵、灭草松三元复配的传导内吸性大豆田苗后茎叶处理剂,三种成分作用机理不同,可有效防除春大豆田多数一年生杂草。禾本科杂草:稗草、狗尾草、金狗尾草、看麦娘、野燕麦、马唐、牛筋草、画眉草、千金子等。阔叶杂草:刺儿菜、苣荬菜、兰花菜、问荆(节骨草)、灰菜(藜)、苍耳、铁苋菜、马齿苋、猪殃殃等。
注意事项
1.产品在防除杂草时每季最多使用1次2.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眼镜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后症状为:抽搐、恶心、痉挛、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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